房顶掉水泥砸老汉 开发商称房子已过保质期(图)
今年73岁,家住扬州市区淮海路驼岭巷5栋102室的夏仲仁老汉遭遇了一件倒霉事:25日5:30左右,“轰隆”一声,夏老家卧室房间顶上竟掉下一大块水泥,不偏不倚地砸在尚在睡梦中的老人头上,老人当场血流如注。经医院鉴定,老人右眼泪腺经脉被砸断,上嘴唇被“击穿”,颅脑出血。夏老的家人一怒之下,向房屋开发商“讨说法”。但开发商认为,该楼房已建成10年,早已过了“保修期”,自己没有责任。
夏老汉的儿媳妇郭萍告诉记者,事发时,全家人都在熟睡,一阵震耳的“轰隆”声把自己惊醒,当即听到隔壁公公房间传来的微弱的呼唤声“小郭,小郭……”声音拖得很长,很吃力。郭萍来不及穿上外套,便冲向了公公的房间,开了灯,当场尖叫了起来,只见公公满脸是血,在床上不停呻吟。而地上一片狼藉,全是水泥碎片,都是从屋顶掉下来的。郭萍赶紧拨打了“120”,公公很快被送到扬州苏北人民医院,因抢救及时,夏仲仁虽暂时脱离了危险,但右眼泪腺经脉被砸断,上嘴唇被“击穿”,颅脑出血,情况相当严重。当天,公公在医院的治疗费用就超过了5000元。
记者在老汉家中看到,老汉房内一片狼藉,全是屋顶掉下来的水泥碎块,最大的超过脸盆大小。而屋顶上至少有5平方米区域内的水泥几乎掉光,老人床头依然血迹斑斑。事发后,老汉的儿女来到房屋开发商扬州美林公司,要求“给个说法”。她希望房产公司能够把公公的伤治好,同时把屋顶的残破水泥块敲掉,重新做一下屋顶。
出现这样的“险情”,整幢楼都“沸腾”了。一位业主告诉记者:“夏老汉的事情只是给大家敲响了警钟,因为每家每户也都遇到过同样的问题,只不过没那么严重。我们现在也很紧张,怕房子质量有问题,万一哪一天也出事怎么办啊!”
见房产公司没有答应提出的要求,夏老汉的家人找来铁床,挡在公司开设的停车场路面上,阻止车辆进入,这一做法也得到了居民楼其他住户的“响应”,“我们不阻止行人通过,但是车辆不能过。我们怀疑房子有质量问题,怕大型车辆在楼下启动和经过会对房子产生影响。”昨天房地产公司的一位员工告诉记者,“封路”的理由完全是强词夺理,“早在昨天事件发生后,我们公司两辆汽车8只轮胎的气门芯就被拔掉。更过分的是,业主数次把公司的大门锁住,不让人进出,同时将被褥搬进公司大厅,扬言要睡在这里,等事情处理完。”
记者了解到,25日出事后,停车场就被“封”了,到昨天停车场仍然不能正常使用,当地派出所民警也已介入协调。
昨天记者采访了美林房产开发公司,出面调解事件的赵先生明确表示,该幢楼早在10年前就已建成,验收合格后,60多户入住居民领房时都在保修合同上签过字,房屋顶棚保修期限为1年。根据国务院和建设部的文件,房屋非主体结构质量保修期限为2年,现在已经远远超过了保修期限,他们不再对业主的房屋负任何责任。
赵先生同时表示,根据有关规定,当房屋超过保修年限,业主本身对房屋应有保养维修的义务,若发现问题,房地产公司可以协助业主对房屋进行维修,但维修费用必须由业主承担。赵先生说,出于同情心,事出当天,公司便借了3000元给业主,考虑到老人虽然暂时脱离了危险,但还没有恢复,昨天又借3000元给业主。他们现在希望早点解决此事,有必要的话,可以去权威部门进行房屋质量鉴定。
10年前的老房子,房顶水泥块脱落伤人,开发商到底负不负责任?扬州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吴国强律师认为,关键是掉下来的水泥块是不是事关房屋结构质量。房子虽然过了质保期,但质保期的前提是工程质量,包括楼板的质量、施工的资质等,如果这些质量、资质不过关、不达标,即使超过了质保期,开发商也要负责任。
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相关人士表示,根据国家规定,房屋的装饰装修部分(包含粉刷层),交付使用后,建设方保修两年;而房屋的主体结构,其保修时间则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致,也就是一直保修下去。“使用了10年左右的房子当初房屋交付使用,一定是经过竣工验收的。我们在考虑,是不是有外因影响干扰了屋顶,包括渗水等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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